岗位职责:
1.完成必须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2.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,讲究实效,注重启发,培养兴趣,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。
3.完成学校安排的班主任、副班主任等工作。
4.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,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。
5.积极参加学校的招生工作和家校联系工作。
6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三、岗位要求:
1、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者1999年以前的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学历。
2、在大学期间有较好的学习成绩,或者在工作期间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或奖励证书。
3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无不良行为纪录。
4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,热爱教育事业。
5、身体健康,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。
四、福利待遇:
1、薪资采用结构工资形式。在满工作量符合的条件下年薪9-25万元,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优先录用。
211 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,硕士研究生;
获得校级以上,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的;
有较多的高三教学管理经验的;
获得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;
获得省级以上奖励、省级学科带头人、省特级教师;
在CN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;
2、学校免费提供食宿,享受节假日、寒暑假补课津贴。
3、缴纳 五险一金 ,享受带薪寒暑假、婚假、产假及丧假,享受节日福利。
4、享受各级各类教学优秀奖、教研成果奖、先进奖及统考、学考、高考奖 。
5、重点高校本科生、硕士生、博士生、海归等符合山东省德州市人才引进政策有关条件者,可以享受相关学历补贴等,补贴约为:本科生2000元/月以上,硕士生3500元/月以上,博士生5000元/月以上。
6、在本校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,按照学校《奖励办法》,给予购房补贴。